答案:ABCD |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1)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2)持票人对银行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出票日起2年。(3)持票人对支票的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出票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5)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
答案:BCD |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抗辩。票据的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的。 |
答案:BD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伪造。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名义或以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由于票据伪造行为自始无效,持票人即使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对于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应承担票据责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 |
答案:ABCD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不得背书转让票据的情形。(1)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属于法定禁止背书。如果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2)在委托收款背书中,被背书人并未取得票据权利,因此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 |
答案:BCD |
解析:本题考核汇票的承兑和追索权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对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提示承兑的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乙在提示承兑期限内提示承兑,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