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CD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保证。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
答案:ABCD |
解析:本题考核被追索人的范围。偿还义务人(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持票人在确定追索对象时,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
答案:BC |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追索权的规定。根据规定,汇票的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仍可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只是丧失对背书人及其保证人的追索权,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
答案:BCD |
解析:本题考核本票的规定。本票是见票即付的自付票据,其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无需承兑。因此选项A是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 |
答案:AC |
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的提示付款。根据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