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坐上审判台 德勤何以自处?
科龙门首要人物顾雏军坐上了审判台,一起坐着的还有八人。从“科龙门”案发以来,就被各界炮轰的德勤是否也该承担应有的责任呢?
我们在科龙案中见识了德勤一以贯之的傲慢与偏见,他们从未真正承认过自己的失职。面对在美国、日本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各种乌龙事件,德勤全球和亚太区高管针对科龙事件仍然以拥有“共同价值观”和“共同准则”为自己辩护,具体到科龙门,其提供的关键性结论有二:第一,科龙事件是一个串通舞弊现象,即一伙人(可能是公司内部,也可能包括公司外部的人)联合起来欺骗股东,也包括欺骗审计师。因此,德勤受到科龙伪造数据的蒙蔽,是受害者。第二,德勤中国公司的管理层对2004年科龙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体现了审慎的精神,德勤的中国合伙人值得赞扬。正是德勤辞去审计顾问职务,才让监管层开始注意到这个公司。德勤显然是以科龙门”中的有功之臣自居,多亏他们的保留意见,才让中国可怜的投资者和监管者擦亮了眼睛。而第三世界市场的污浊是他们泥足偶陷的根源。
但顾雏军在首日庭审中的陈述却让我们看到了另一幅图景。顾雏军称,曾被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科龙电器2004年年报,其中有争议的5.1亿元销售收入是因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逼迫所致,他本身并不希望确认这笔销售收入。德勤为了安全脱身,将风险与罪责全部推给了科龙。如果顾雏军所言属实,科龙有理由提出诉讼。虽然逻辑支撑顾的说法,事实真相如何,应由法庭经过调查得出。我们可以提供的旁证是,让德勤陷入“科龙门”的两个注册会计师早有职业污迹:一为2005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古井贡的签字会计师;另一位是此前为臭名昭著的银广夏审计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笔者曾说过,雇用这样的两个人会给德勤带来怎样的“价值观”,德勤不会不知道。
顾雏军、周益明、张海等人近日陆续坐上审判台,虽然不一定代表着中国的资本市场就此成为“清净乐土”,但起码预示着在新《刑法》与新《证券法》实施后,有关部门正着力打扫庭除,试图一步步逼退投机家与江湖术士。此时摆在眼前的一个问题是,我们清除了内部队伍的蛀虫,是否可以将友军责任轻轻放过不提?果真如此,那么,我们洒扫庭除的工作只不过是为了更大的既得利益者挪出地方。
对外资的刻薄或者放纵,都是对市场经济的败坏。科龙案发年余,有关证监部门迄今对德勤未有只字片语。德勤的傲慢,除了其拥有在国际市场上的无形品牌价值之外,何尝不是我们迷信和纵容的结果?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都对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规定了刑事追究责任,相关法律法规也对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我们的执法机构大多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可喜的是,国家审计局、财政部、会计师协会等部门近年加大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处,作为资本市场的大管家证监会是否也该有所表示?否则,所谓净化资本市场只能徒付空言。德勤要免除法律责任,必须充分举证他们的审计师“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充分、独立、完整地履行了自己的调查和分析职责”,从德勤为科龙出具的数年财务报表、德勤两位审计师的前科来看,要做到这点,恐怕要判案者拥有和他们一样的立场、思维和逻辑才行。
2006年年初,德勤因涉嫌为“911”以前全球最大的航空再保险公司Fortress掩盖负债向日本一家保险公司支付了约1亿美元赔偿金;2006年6月,因屡次违规德勤被香港证监会停任保荐人9个月―――反观国内,我们应该如何建立诚信的中介机构?尤其在股改成功后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关键时刻,在中介机构的独立与公正普受关注的当下。 (每日经济新闻 叶檀 200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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