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2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通知
石家庄市市辖区(市直)考生: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成绩合格单于2013年3月12日开始发放,请该年度考试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时领取。
地址:中山东路176号新京大厦西配楼一层
特别提醒:
1、在各县(市)区报名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单科或单科以上)的考生请于各县(市)区报名点联系领取成绩合格单事宜。
2、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联系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处咨询办理事宜。地址:青园街102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会计处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