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政策及配套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开始在全国推开,至今已经两个多月了。总体看,“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政策效应显现,但是试点也面临着交通运输和物流行业税负增加、国税部门工作量明显增加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试点政策及配套措施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减税效应明显,释放服务业发展活力
内蒙古、山东、安徽等省区税务部门的缴税情况显示,“营改增”试点政策,减轻了企业的总体税负水平,尤其对激发服务业活力、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成效明显。
内蒙古等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地区,从今年8月1日起启动试点,9月1日开始首次纳税申报,至今已经进行了两次纳税申报,总体平稳有序。据内蒙古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的岳宏伟介绍,内蒙古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为2.5万户,目前绝大部分纳税人已经办理了“营改增”纳税手续。
山东等省份的试点工作也进展顺利。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产销光学和信息技术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后,这家企业的运输费、展会费、律师咨询费等开支都能拿到增值税发票,通过抵扣,企业每年可少交10多万元的税款,减负比例可以达到10%左右。山东省税务部门测算,全省符合“营改增”试点条件的纳税人数量为10.34万户(不包括青岛市),试点实施或,这些纳税人每年可减轻税负126亿元,地方财政减收60亿元。
早前开始“营改增”试点的省份,政策效应也继续显现。2012年10月1日起,安徽省就启动了“营改增”试点,截止到今年8月底,安徽省已经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60137户,与试点之初的31147户相比,增加了93.07%。试点以来,安徽省已经累计减税31.17亿元,其中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分别直接减轻税负5.25亿元和2.27亿元;省内外试点纳税人通过开可抵扣增值税发票,为省内的原增值税纳税人增加抵扣23.25亿元,试点增加该省企业出口免抵退0.01亿元、出口免税0.39亿元。
除了降低了纳税人的总体税负,“营改增”政策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拉动效应也很可观。比如去年1月上海市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后,当年三产的增速就达到10.6%,三产增加值占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首次超过60%。据测算,去年“营改增”因素拉动上海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左右。
试点之前,安徽省服务业增加值仅占地方生产总值的32%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服务业增加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2%。“营改增”试点后,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和约束被打破,与试点之初相比,文化创意、信息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企业数量增加了1倍以上,成为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
交通运输和物流企业税负增加引担忧
“营改增”试点以来,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行业的纳税人普遍反映税负明显增加。比如仅今年上半年,安徽省有910户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占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的37%,其中超过50%的企业月增加税负超过1万元。
今年初,内蒙古国税局对8000户登记的“营改增”纳税人评估发现,改征后的一般纳税人样本中,税负增加的有近700户,绝大部分是交通运输和物流企业。据测算,这些纳税人的总体税收将增长86%。
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分析说,造成交通运输业企业税负明显增加有两大原因:
第一,从原来征收3%的营业税变成征收11%的增值税,税率上调幅度较大,而交通运输业缺乏抵扣项,尤其是陆路运输业受冲击较大。
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负责人徐琳说:“公司的利润率还不到5%,纯运输利润估计只有3%,'营改增‘后税负增加得厉害,公司采取统一购买油卡的办法取得增值税发票,但占据成本三分之一的路桥费却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即使统一购买油卡可以获取增值税发票,但如果单个驾驶员到加油站加油,是不会给你开增值税票的。”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对试点企业的跟踪调查报告显示,迅捷公司今年以来的税负增加率近200%。
第二,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现行的运营管理模式,也导致企业负担加重。
山东立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知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原运输收入、仓储收入是按照公司取得的运输总收入减去委托社会运输部分后的余额来计算营业税。如今按全额征收增值税,运输业务总体税负增加约3个百分点。公司副总经理束庆君说,运输主要以社会运输资源整合为主,社会车辆提供的发票不能抵扣;公司运输以长途大宗货物为主,在远程偏远地区加油、修理等难以获得进项税抵扣发票;运输社会车辆多年来形成的散乱现状,使社会车辆在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上的意识还不够,对规范管理还不够适应。
岳宏伟说,除了运输企业,未来建筑安装、交通工程设备租赁等行业纳入试点后,也将面临类似的问题,需要重视。
试点政策执行带来多种问题
“营改增”税制转换,也意味着企业财务和税管部门在业务管理、工作方式上的转型,由于现有政策还不完善,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管理难度明显增加。
第一,与试点前相比,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大幅增加。
岳宏伟分析说,工作量增加主要有几点表现:
一是小规模纳税人数量多,纳税比例小,占用税务部门很大精力。比如内蒙古纳入试点的2.5万户纳税人看,一般纳税人只有1500多户,纳税额却占试点企业总纳税额的近95%,其他小规模纳税人数量很多,但是纳税额只占5%左右,但是占用的税务机关的工作精力多。
二是税务管理面临挑战。增值税的管理要求,地税大多没有,比如开发票,要上税控系统,每笔发票都必须规范。过去企业的支出,接收了发票即可。在增值税机制下,接收的发票还必须通过认证,经过盖“认证有效”的章,才能走账。为此,“营改增”后,开发票复杂了,接收发票也复杂了。
三是技术难度大。税控系统在操作上有技术要求,以国税系统的工作人员为例,能熟练操作的人也就10%左右,纳税人能有多少会熟练操作的?而在操作中,一旦失误,已开出的发票如何作废,怎么重新开票,都有复杂的程序,难度很大,相关工作人员面临一定的工作压力。
第二,企业的工作量大为增加。
一些企业负责人表示,增值税账目远较营业税复杂,过去只要基于营业额按3%的税率一乘就行,试点后,收入账、成本账都要涉及,收入还要进一步拆解为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购进要拆解为不含税成本和进项税,做账的工作量大增。
此外,企业每月除了开专用增值税发票外,还要把税控系统的数据传给国税局,否则下个月软件就自动锁死了;申报纳税时,从原来填一份主表,变成“一个主表、五个辅助表格”,申报程序也较复杂;过去企业的支出,接收发票即可,在增值税机制下,接收的发票必须盖“认证有效”的章,才能走账。
第三,不少企业对试点具体执行事项缺少清晰界定。
山东一些基层税务人员表示,由于“营改增”试点时间不长,且行业范围有限,不少公司对其业务是否应列入试点范围没有清晰的认识,许多业务还处在“模棱两可”状态,有待试点范围继续扩大予以改善。如,不少运输企业对“挂靠车辆”是否能进入营改增的相关抵扣程序不太清楚,而执行中对“紧密型”可列入试点,而“松散型”则不能进行相关抵扣,相关界线不明确。
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营改增”试点深化
“营改增”试点是一项全新的税制改革工作,随着试点的深入,相关政策需要不断地优化、完善。针对以上几个问题,建议:
一,稳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增值税抵扣链条全覆盖,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基层财税干部认为,增值税具有“环环相扣、增值征税”的特点,这决定了“营改增”试点范围越广、行业越全,减税负、调结构的效果越好。目前试点行业的局限性,影响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我国应尽快研究方案,将“营改增”拓展到建筑安装、通信、路桥、物业出租等领域,扩大试点行业和地区后,这一问题会逐步解决。
二是在试点初期,针对试点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要进行梳理排查,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比如,针对运输、物流等行业的纳税人部分进项取得不了发票的问题,需要帮助试点纳税人设计一些变通办法,或者设立一个过渡期,让企业改进自己的相关工作。
同时,要严格落实相关的财政扶持政策,按期兑现给试点纳税人的退税补贴,并监控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执行情况,既要充分发挥其稳定预期、平稳过渡的积极作用,又要避免企业因此而产生政策依赖、不愿调整经营模式甚至骗取财政补贴。
此外,建立定期清算机制,对在一定周期内,纳税人总体税负没有增加的,对以前按月返还的财政补贴予以追缴;对能取得或应取得扣税凭证进行抵扣而故意不取得造成实际税负升高的,不予补贴。
三是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在推进试点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政策的界限,提高政策规定的可操作性;加大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营改增”纳税人的相关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力度,使其尽快熟悉纳税程序等要求、税控系统使用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继续加大“营改增”政策宣传力度,督促相关纳税人按照标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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