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 中级级经济法基础 考前冲刺试卷第三章(7)
A、利润分配
B、减少注册资本
C、聘请企业总经理
D、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的需要审批机构批准的事项。(1)选项A:利润分配,是董事会的职权;(2)选项B:合营企业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3)选项C:合营企业聘任总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无需经审批机关的批准;(4)选项D: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时,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7、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应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出席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致通过的有( )
A、企业章程的修改
B、资产抵押
C、注册资本的增减
D、企业的合并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致通过决议的事项。ABCD都是符合的。
18、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下称合作企业)区别的错误表述有( )。
A、合营企业外方投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而合作企业外方投资比例没有限制
B、合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而合作企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C、合营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而合作企业可以不具备法人资格
D、合营企业董事的任期为4年而合作企业董事的任期每届不得超过3年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的区别。合营企业外方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方投资比例一般也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没有25%的规定,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盈亏分配上,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企业,通过签订合同来具体确定,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