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河北廊坊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冀财会[2012]31号)要求,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0月28日举行。2012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同日一并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考试报名工作由省会计考办统一组织,市直各主管部门、中省直驻廊各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市财政局对报考人员逐一审核后报省会计考办核准。
二、报名条件
1、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从事会计工作,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即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资格以后取得本科学历的,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即200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方可报名。
2、正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从事会计工作,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取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即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省(部)级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两项以上。
三、报名方式
(一)高级会计师
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6月15日—29日期间,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报名信息表须经相关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化管理原则,6月25日-30日到各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现场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05]17号文件规定,缴纳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二)正高级会计师
201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化管理原则,6月25日-30日到各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与高级会计师审核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2。缴纳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现场审核地点:廊坊市财政局会计科(廊坊市新华路209号财政局三楼)
四、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须携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报考正高级会计师资格须携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同底近照4张(其中:报名表2张、准考证1张、成绩单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事档案中本人5年考核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连续5年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证明、出版学术论文及获奖证明。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于2012年10月15日—27日,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考生,于2012年10月24日—26日到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石家庄市华西路21号)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参考用书
为帮助考生选择考试用书,将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情况介绍如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试大纲做了部分调整,制定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12年),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中国会计学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12)》,由大连出版社出版。
对所列书目,考生自愿征订,在高级会计师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在资格审核时统一交费。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报名相关工作。
联系人:姚雪
联系电话:2180431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