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13年广东省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招考公告于3月18日发布,本次计划招录公务员13565人,考试时间定于4月14日,比去年的5月27日提前了一个多月。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在第一时间对公告进行了深度解读,分析历年发展与变化趋势,为备战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的广大考生提供指导。
一、招考人数创新高
招录人数创下新高,达到13565人,相比去年9581的招录人数,大幅增长近42%,创下了招录人数之最。这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在参考考生基数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职位增加,竞争压力减小,最后通过考试几率也会更大。
二、三类职位年龄有新规
普通职位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7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即1972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但根据《关于调整公安机关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等文件规定,下列三类职位的报考年龄有调整。
1.广州和地级市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全省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18至30周岁(1982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内(197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2.公安特警职位:18至25周岁(198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3.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职位:18至30周岁(1982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内(197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三、招考对象显关怀,境外学历证明更严格
1.在招考对象中,公告特别提到了“优秀异地务工人”。针对这一特殊群体设置招考职位,并放宽学历要求,体现了广东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彰显人文关怀的一面。
2.对于具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报考者,要求更加严格:一是人员划分上,在以前“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港澳学习人员”;二是明确说明了在资格复审时要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法院、检察院法律职位,要求依旧严格
对于法律职位要求严格可以说是广东省考的一大特色,今年也不例外。本次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招录职位分法律业务职位和非法律业务职位。报考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均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个重要时间点要牢记:
1.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2013年3月22日。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6∶00;
3.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3月28日16∶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8日9∶00至4月14日8∶30;
5.笔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4月14日10:15—12:15《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