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重点整理(37)
第四节 会计档案的销毁
1.程序
(1)提出意见、销毁清册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监销人员;
(4)监销;企事业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5)监销人员签名盖章。
2.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以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超期未报废的固定资产卡片),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会计档案销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B.对于保管期满的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可以销毁
C.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D.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只须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中列明
[答案]AC
【例题•判断题】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监察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
[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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