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关于发放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省级合格标准为57分)发放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21日期间的工作日。
各市(地)财政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由各单位统一在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领取,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携带准考证(准考证丢失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单位领取。
在省财政厅报名的中直、省直单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携带准考证(准考证丢失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领取。
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1号,电话:0451-58592503。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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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