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级会计师合格标准及合格证领取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海南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7〕12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将海南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60分(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我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合格标准与全国合格标准相同。
三、成绩公布后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四、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领取时间:2017年11月20日—12月15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领取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省财政厅1703室。
注:海南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可在海南省财政厅查看)
海南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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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