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达公司2010年共实现税前收入总额18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60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250万元(其中: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75万元,业务招待费90万元,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税收滞纳金15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均未经税务部门批准),其他成本费用支出均符合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伟达公司201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
A.1600万元 |
B.1800万元 |
C.350万元 |
D.550万元 |
(2)、关于业务招待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8万元 |
B.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4万元 |
C.超过允许税前扣除部分的业务招待费,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D.超过允许税前扣除部分的业务招待费,不得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3)、关于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3万元 |
B.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4.375万元 |
C.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为3.5万元 |
D.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为9万元 |
(4)、关于税收滞纳金和准备金支出的计算,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企业交纳的税收滞纳金1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 |
B.企业交纳的税收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9万元 |
C.未经税务部门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
D.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准备金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
(5)、关于所得税的计算,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伟达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73万元 |
B.伟达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58万元 |
C.伟达公司的应纳所得税为114.5万元 |
D.伟达公司的应纳所得税为143.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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