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6日,该企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结清3月份应缴纳税款.4月20日,税务机关在对该企业3月份纳税情况实施税务稽核时,发现以下情况:
(1)该企业销售一批化妆品,销售额为90000元《不含税),未计入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2)该企业外购一批用于生产化妆品的原料,已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3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元.经核查,该批原料因管理不善被盗,其进项税额已从3月份销项税额中抵扣.
(3)该企业将新开发的化妆品40箱作为样品用于新产品发布会,会后全部赠送与会人员,该批样品未计入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生产该批样品发生的进项税额已在3月份销项税额中抵扣.该化妆品市场售价为315.9元/箱(含税).
(4)该企业销售一批化妆品,取得承运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5000元,该企业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50元.(说明: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各项中,关于上述业务是否应该补缴增值税的分析正确的有( )。
A.第一笔业务中,销售化妆品收入应该计算缴纳增值税,因为其收入未计入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应该补缴增值税 |
B.第二笔业务中,外购的原料因为管理不善被盗,其进项税额应该作转出处理,应该补缴增值税 |
C.第三笔业务中,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属于视同销售的行为,应计算补缴增值税 |
D.第四笔业务中,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50元,该公司多计算进项税额300元,需要补缴增值税 |
(2)该公司上述第一笔业务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为( ) |
A.15300元 |
B.11700元 |
C.2700元 |
D.13076.9元 |
(3)该公司上述第三笔业务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为( ) |
A.1836元 |
B.2418.12元 |
C.1453.7元 |
D.1642.68元 |
(4)该公司3月份应补缴( ) |
A.增值税税额22336元 |
B.增值税税额22236元 |
C.消费税税额37000元 |
D.消费税税额30240元 |
(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对该企业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处理正确的是( ) |
A.责令该公司限期补缴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1.5倍的罚款 |
B.责令该公司限期补缴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6倍的罚款 |
C.扣押查封该企业价值相当于少缴数款的商品 |
D.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冻结其金额相当于少缴税款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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